利未人的地業,是以前耶和華藉摩西吩咐,要從各支派中提供居住城邑。約書亞就依照利未人的祭司、亞倫的子孫、哥轄族、革順族、米拉利族,從其他十二支派拈鬮得著許多城邑及郊野,這是服事上帝利未人的地業。
服事上帝的人,應該得著上帝的供應,而這些供應,是來自其他支派的獻祭與奉獻。相對應現今教會生態,牧者的生活費用及住宿應當由上帝供應,而經費來源是由會友奉獻金錢給上帝。關係是如此,但很多會友卻把它想成,會友奉獻金錢給教會,教會設定各部門運作費用,以及人事經費。這中間有個很大的差別,會友應該是把金錢奉獻給上帝,而不是奉獻給教會,最主要差別是金錢上的主權奉獻。
利未支派的主權是在於耶和華,因為逾越節關係,由利未支派代替以色列所有長子歸於耶和華,我們奉獻也是把金錢的主權歸於上帝,教會是奉上帝的名在地上執行教牧的職任,由上帝供應所需。我們在每次奉獻金錢時,要記得把主權一起交出去。至於教會是否善用這些金錢的奉獻,則由教會決策者要在上帝面前負責任。
